关于继续实名举报河北省金融办江波、石家庄市市长邓沛然非法行政、不落实依法治国政策的报告
王东峰书记:
许勤省长:
袁桐利常务副省长:
邢国辉书记:
刘爽书记:
5月9日收到高新区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来的省市金融办《关于向轻易科技有限公司通报有关问题的函》,文件指出2018年5月16日至6月1日,省金融办、省银保监局、省人行、市金融办等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轻易科技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根据我们记录信息显示:联合检查组人员2018年5月16日进驻轻易科技开始检查,直至2018年7月3日仍有省金融办人员到场持续检查,这期间有超过230人次的检查人员到场,为何省市金融办连检查结束时间都不敢准确提供呢?
一年前启动的长时间、不科学、多轮次、重复性的检查,时至今日厚颜无耻地出具了完全不符合事实,无事实依据,无法律依据的检查结果,还有没有一点作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可言?针对所列无任何依据的检查结果,稍后我们会逐一解答证明其不符合事实之处。
1、《关于向轻易科技有限公司通报有关问题的函》中称轻易科技存在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等问题。我能保证自始至终我都没有自融行为,文件中所称自融问题,能否提供是我控制的哪家公司发生了自融行为?如有自融其结果无非是公众把钱给了我,请问我欠了谁的钱?
2、如省市金融办能证明我存在自融,从法律意义上讲自融就是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属于刑事犯罪,你们应该依法行政,请公安机关介入,并追究我的刑事责任,而非在此编造无任何依据的检查结果并发函件给我。
3、如省市金融办不能证明我存在非法集资,而我可以证明我没有非法集资行为,恳请省委、省政府依法向有关官员追究责任。
4、今天,我仍然愿意请参与过审查的所有监管部门(省金融办、省银监局、省人行、市金融办、高新区金融办等)及所聘请专业审计师、律师到场,由我当面向各位领导解释并提供证明任何时间点我都不存在非法集资的有力证据。
至今,我已经提交了很多报告汇报有关情况,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对这些官员都不起作用,他们公然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不断任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我愿意跟江波、邓沛然、李雪荣、赵东共同发誓:谁说的是错误的,谁在歪曲事实、编造莫须有的罪名,谁在向省领导传输不实信息,谁在制造危机、触发危机,谁在故意捣乱,谁一家老小不得好死!
我以及所投资企业真的非常冤枉,省市有关监管部门集体官员欺人太甚,恳请省领导全面主持公道。我相信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国家还是有公平正义的。我拿着15.66亿的税单保证,我25年来所投资的几十家公司都是干干净净的,连原罪都没有,我愿意接受各级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的严格检查。
LI YONG HUI 李勇会
2019年5月9日
抄送:河北省金融办江波主任,河北省金融办,邓沛然市长,李雪荣常务副市长,石家庄市金融办赵东主任,石家庄市金融办,石家庄高新区工委、管委,石家庄高新区金融办。
